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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移民火星

2025-05-14 04:36 来源:别得网 点击:

如何移民火星

日前,NASA(美国国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前往火星的载人航天工程的详细计划,NASA一直以来都以火星载人计划为目标并在报告中简要说明了探索火星三阶段中的挑战。 第一阶段——“依赖地球”关注国际空间站上的研究;第二阶段——“试验场所”让人们进入外太空的更深处进行研究,并在太空中停留数天;第三阶段——“脱离地球”通过使人类到达火星表面来完成这一计划。

NASA并不是准备将人类送上火星这一红色星球的唯一机构。SpaceX(美国太空技术探索公司),丹尼斯·蒂托的灵感火星基金会,以及火星一号移民项目均表示出拜访甚至是“殖民”火星的意向。

在国家或是机构组织开始探索及开始建立这一殖民计划之前,首先要弄清并解决关于空间探索及移民的国际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忽略太空主权而带来的经济和政治上的潜在成本过高,无法另这些项目与计划进一步发展。

当前的太空探索政策主要受1967年起草的《外层空间条约》的约束,该条约的签约方约定不在外太空安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将太空空间的使用限制在和平目标内,禁止任何国家宣布占有任何太空领土(即禁止占用原则),并且宣布“太空属于所有人类”。

《外层空间条约》是在人类登月之前完成的,但是,由于当时冷战局势日益紧张,该条约并未能明确地指明太空探索的道路与方向。该条约中的很多条款都是毋庸置疑必要的,比如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将太空用作和平用途。然而,禁止占用原则对于宣布主权的完全限制可能导致未来的争端。

尽管,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的移民火星计划的完整细节都尚在发展中,与仅仅对火星进行探索研究相反,移民火星的基本前提引发了很多关注。《外层空间条约》的禁止占用原则禁止了“通过使用、占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宣布主权形式的据为己有的行为”,这说明移民行为本身就与条约有矛盾。这些机构如何能够试图殖民火星而不宣布主权这一需在登陆火星前决定的问题至关重要却又尚未解决。

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方法之一是将重点放在宣布对经济资源而不是领土本身的占有权上。公众及私人团体可能登陆火星并在火星上建立基地, 在这样的基地中,他们本国法律可以对所有居民和来访者均适用,这与现有治理国际空间站的法律条文相似。他们还可以划出一块土地,宣布其对该土地的专有经济权利,开展科学研究。然而,这样的“专有经济区域”不会有所谓的主权问题,来自其他地区的火星居民可能安然无恙地来往于这些经济区域之间,甚至可以建立起他们自己的基地,但是,该地区所有可获得资源的归属权只属于原始持有者所有。这一提议提供了可以满足许多目前以采集资源为目标的火星计划的方法,允许了移民计划的继续进行同时还满足了《外层空间条约》的要求。

有观点认为,此类火星移民计划将会给火星自然环境带来不可挽回的污染,损害科学研究并给火星的自然之美留下污点,而很多火星移民计划的支持者对此观点表示反对。为了消除这些担忧,可以在火星上建立一个与地球国家公园系统相类似的星球公园系统。星球公园将会由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辨别及管理,并伴随着与NASA数十年来关于空间计划选择的调查相一致的共识模型。一些公园可能只用作科学用途,而其他的公园可能纯粹是为了观赏用,以保护火星的自然环境。

在此类计划上达成一致将会带来和平的解决方案。然而,在移民者之间总会发生些小冲突,特别是在禁止占用原则在移民过程中持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没有国家或机构组织能够完全控制其专有经济区域。现有的裁决系统可能会是在不涉及地球上国际法院的情形下解决移民者之间争端冲突的好方法。当两个殖民地之间发生冲突时,由其他殖民地代表组成的裁判团将会了解并解决其争端,这一模式使得殖民地利益通过在当事殖民者之外解决争端而得以保存。

上述计划只是可能计划之一。但是,各个国家及机构开展对话讨论如何继续是至关重要的。现有的移民火星计划并未解决如何处理宣布主权的问题。但是,《外层空间条约》签约国管辖之下的任何机构都需要遵守条约的规定。也许这一解决方案将会再次检验条约,特别是禁止占用原则,并判别这一要求如今是否仍然相关,或者,这一解决方案就会修补条约的不足,清楚地规定移民方式。当前,事情的状态太过模糊不清,除非移民政权在第一个人类到达火星之前决定,否则,冲突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萨拉·布朗斯与弗吉尼亚大学研究物理与天文学,与雅各布·哈克米斯拉(@haqqmisra)一同于Blue Marble 空间研究所的青年科学家论坛研究火星主权问题。文中观点专属于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