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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暴

2025-04-14 18:01 来源:别得网 点击:

什么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暴

一、什么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暴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什么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暴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反家暴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二、家庭暴力离婚证据有什么

家庭暴力离婚证据:

(一)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报警记录,这种报警行为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做,也可以由听到或看到家庭暴力的邻居;

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要求轻伤以上结果,所以家庭暴力的伤害检测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可请知情且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院作证,证人证言将成为指认家庭暴力的良好证据;

4、认错书,受害人在诉讼前因内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人出具的悔过书和保证书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提交法院。

因此,找医生开家暴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