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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何定

2025-08-28 19:01 来源:别得网 点击:

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何定

一、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何定

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般直接认定为其父母。但若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或死亡的,可由被监护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员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和由谁抚养并没有法律上的逻辑关系。

也就是说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仍有监护权。

夫妻离异,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

当然,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也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如孩子户口可以随抚养孩子的一方迁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权如何承担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